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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对于办理营业执照的微商用户有哪些法律保护及约束

发布时间:2019-11-25 15:54

 “电商法”实施后对办理营业执照的微商用户起到哪些法律保护及约束:


  1、满足了微商合法身份的迫切需求


  《电子商务法》第九条规定中,通过“其他网络服务”将新形态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和涉及主体纳入其中,明确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该规定解决了微商的合法性问题,也体现了国家对于微商类的创新经济活动的支持已经上升到了最高的立法层次,从此微商获得了“合法身份”,与其他经营主体一样,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同时也意味着微商被纳入了监管体系,将与其他经营者一样,受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约束,微商不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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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未来微商也要持照经营


  微商往往依托于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发展,微商的优势在于工作便利、时间自由、加入门槛低,交易快速,但随之而来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缺乏信用保证体系,进入门槛低,无营业执照等,尤其在出现消费纠纷后,有些微商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逃避法律责任,消费者维权困难。《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也既是需要持照经营。持照经营将大大加强国家对于微商行业的管控,也势必影响微商的传统优势,导致微商的门槛上升,成本增加。不过目前《电子商务法》对于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还仅仅只是原则性的,缺乏可操作性,比如一般微商无固定经营地址,无法办理工商注册地址等问题,还需要相关部门给出进一步的实施细则以及具体规定。同时,对于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电子商务法》则明确规定了无须进行市场主体登记。这对于微商企业“拉人”来说依然是好事,刚加入者仅有零星交易是无须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


  3、微商也需要依法纳税


  2016年12月18日,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课题组发布了《电商税收流失报告》,该报告指出,与实体店相比,C2C电商2015年少缴税在436.6-614.33亿元之间;2016年少缴税在531.53-747.92亿元;课题组预测,2018年C2C电商少缴税数额可能会超过1000亿元。面对税收流失愈发加剧的情况,《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同时随着国家税收征收政策的进一步收紧,税收系统的完善,税收执法力度的加强,未来微商无须纳税的优势将不复存在。微商企业要尽快适应新形势,做好税收筹划,调整经营策略,不能再单纯利用税收缺口创造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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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明确微商要受《消费者权益保护费》《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法律法规约束


  部分微商在发展初期,存在利用“刷好评”“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因此诞生了“提豪车”“包治百病”“暴富”等网络段子,未来微商发表朋友圈宣传产品将视为宣传广告,将纳入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制范围,再也不能随意发布虚假信息。同时对于交易过程中的纠纷,比如包装无中文标签或者标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消费者有权向工商部门投诉,甚至要求索赔。


  5、产生纠纷时,经营者对原始合同、交易记录承担举证责任


  按照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权益受到侵害。为了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对消费者保护,本次《电子商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条规定,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了电子商务经营者,未来电子商务经营者需要保存好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等证据,如果双方都无法提供,电子商务经营者将承担不利后果。对于微商而言,往往并不签订合同,因此应当尽量保留微信等聊天记录,在交易时对于商品的属性、功能、禁忌等尽到合理提醒义务,避免因举证责任原因导致承受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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